最新国家部委光伏行业相关政策
最新国家部委光伏行业相关政策
2022-01-22 09:02
● 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绿色消费。
《方案》指出,近年来,我国促进绿色消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绿色消费理念逐步普及,但绿色消费需求仍待激发和释放,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促进绿色消费长效机制尚需完善,绿色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方案》强调,要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方面,《方案》要求,要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
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方面,《方案》要求,要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方面,《方案》要求,要加快健全法律制度,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建立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绿色消费信息平台。
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方面,《方案》要求,要增强财政支持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等行为处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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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推动新能源配套自建工程回购、支持煤、油企业建设光伏
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根据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深化能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能源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文件指出,电网企业要优化接网基本流程和内部机制,在接网协议中明确接网工程建设时间,提高接网服务效率。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明确新能源投资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的回购机制和标准。建立电网接入完成率评价机制,将电网接入完成率作为电网企业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的重要指标。
要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交易,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交易平台。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煤电、气电与新能源发展更好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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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是保障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部件。随着新能源汽车续驶里程增加、动力电池大倍率充电技术提升,消费者对车辆快速补充电能的需求日益强烈,“大功率充电”“V2G(车辆到电网)”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本次标准修订将在我国现行直流充电接口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充电电流电压,优化完善控制导引电路、通信协议,拓展敏捷控制、即插即充、预约充电等功能,满足大功率充电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有效保障新老充电接口通用兼容,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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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国家能源局消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户用光伏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全国共有30个省份报送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西藏无纳入2021年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未报送)。
根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报送信息,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梳理统计,2021年12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8.98万千瓦。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21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2159.6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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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续实施部分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
延续11项税费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
1. 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原政策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公告》(财税〔2018〕120号)
2. 继续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 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税收和相关附加。
4. 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 免征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6. 继续授权省级政府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7. 免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的个人所得税。
8. 免征相关防疫产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
9. 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
10. 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1. 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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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 积极探索氢燃料动力船舶应用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提出:
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推进新增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货运场站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为绿色运输和绿色出行提供便利。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深入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支持沿海及远洋LNG动力船舶发展,指导落实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LNG加注码头布局方案,推动加快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建设,推动沿海船舶LNG加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动纯电动旅游客船应用。积极探索油电混合、氢燃料、氨燃料、甲醇动力船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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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委关于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
现将《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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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写出版《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20—2021)》
为加强对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引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写形成《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20—2021)》,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担任主编,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祖才担任副主编,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告》总结梳理了2014年以来新型城镇化的进展与实践,由2个序言、2份总结评估报告、140项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地区典型做法、8份专题研究报告、12份政策性文件构成,共计30万字左右。
《报告》第一篇是总结评估报告。即,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起草形成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实施总结评估报告、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地区典型做法总结评估报告。
《报告》第二篇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典型做法。即,部分试点示范等地区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等方面的35项典型做法。
《报告》第三篇是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典型做法。即,部分试点示范等地区在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20项典型做法。
《报告》第四篇是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典型做法。即,部分试点示范等地区在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清洁低碳的绿色城市等方面的25项典型做法。
《报告》第五篇是健全城市治理体系的典型做法。即,部分试点示范等地区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等方面的19项典型做法。
《报告》第六篇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典型做法。即,部分试点示范等地区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等方面的41项经验做法。
《报告》第七篇是专题研究报告。即,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和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等委属单位,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型城市建设、县域人口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8份研究报告。
●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李云卿在国家发改委1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综合研判,预计2022年全国用电量及最高用电负荷仍将较快增长,与此同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多个目标,对电力保供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电力保供工作,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充分发挥各类电源保供作用。坚持规划引领、“全国一盘棋”,在落实调峰资源和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全力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和优化能源结构。结合各地新上调峰机组进展和电力保供需要,科学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将在役机组供电煤耗均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更好发挥煤电机组的支撑性、调节性作用。
二是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推动跨省区输电通道加快核准,并尽早开工、尽早投产,有效提升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充分利用全网统一调度优势,做到余缺互济、峰谷互补。落实跨省区优先发电制度,科学制定跨省区电力平衡方案,切实增强全国整体保供能力。建立健全跨省区优化调度的市场化机制,促进供需总体平衡。
三是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保民生作用。指导各地加强可中断负荷资源建设,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用户错峰避峰用电,控制不合理用电需求,坚决守住确保民生用电底线。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节能节电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错峰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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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王忠刚表示,“十四五”时期,铁路行业要对标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制定铁路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铁路领域低碳转型。
主要从以下五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找准铁路发展定位,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在推动“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中,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动铁路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
二是构建现代铁路网络,加快推进重点任务。强化国家战略骨干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建设,有序拓展区域高铁连接线,积极推进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和同城化程度高的都市圈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加快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三是发挥铁路骨干优势,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四网融合”发展,构建层次清晰、绿色安全、融合一体、快捷顺畅、经济高效的铁路客运服务网络。积极发展高铁快运、冷链、商品汽车运输等专业化运输。发挥“铁路网+互联网”组合优势,提升铁路数字化水平。
四是发挥铁路比较优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标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制定铁路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铁路领域低碳转型。推进铁水、铁海、铁空等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构建集装箱运输骨干通道网络。推进重要港区、物流园区、重点工矿企业、战略储备库集疏运铁路建设,打通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
五是推动铁路科技创新,提升行业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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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最表示,稳步推进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在相关领域适时研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
第一,注重做好总体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深化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系统性研究,围绕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同质化竞争严重、创新资源分散的行业和领域,统筹规划重组整合的总体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节奏地稳步推进,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走深走实。其实从去年的重组大家也能看出来,我们这两年的重组和前几年比还是有所不同的,我们更注重在顶层设计上去考虑问题,更注重专业化的整合和产业布局的调整。
第二,扎实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组建和专业化整合。在战略重组方面,我们聚焦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步推进钢铁等领域的重组整合,在相关领域适时研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在专业化整合方面,我们将以业务做强做精为目标,以优势企业为主体,积极推动粮食储备加工、港口码头等领域的专业化整合,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要指导督促重组企业加快整合融合。我们要推动企业深入推进业务、资产、文化等融合整合,加快实现重组协同效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快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ww.emtco.cn/
● 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凯2022年1月6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2022年将要实现新能源、交通发展目标
2022年重点建设鲁山和辉县等抽水蓄能电站、整县屋顶光伏发电等能源项目,争取陕电入豫工程核准开工。2022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资源,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50万千瓦以上。
建成运营郑州南站、郑济高铁郑濮段,开工建设郑州枢纽小李庄站、呼南高铁焦济洛平段、平漯周高铁、京港台高铁雄安至商丘段、S2线贾鲁河至登封段,加快南信合高铁、郑州北编组站综合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高铁投资3000亿元、通车里程达到3000公里。建成郑州机场北货运区,加快安阳机场建设,开工商丘机场。接续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新增通车里程800公里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达到1万公里。实施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原大型煤炭储备基地、中原储气库群、鲁山和辉县等抽水蓄能电站、整县屋顶光伏发电等能源项目,争取陕电入豫工程核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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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上午,在广州开幕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省长王伟中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指出2022年广东将安排省重点项目1570个,总投资约7.67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9000亿元,比去年计划增长12.5%,其中新开工项目294个,继建项目1276个。其中,氢能产业相关项目9项,总投资184亿,主要为氢运用端项目: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云浮中心建设项目、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电堆建设项目、东莞塘厦东益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中保惠州新城新能源研发生产项目、明阳新型海洋装备制造项目、海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宝钢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云浮云城氢能特色小镇和湾区氢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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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南通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计划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立法工作于2021年3月启动,从组织、起草、调研、修改、论证,到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花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据了解,在一号线与二号线争分夺秒建设的当下,《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南通市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监管体系,促进轨道交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
《条例》分为总则、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营服务、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61条,重点对确立《条例》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明确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严格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强化轨道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分别做了规定。
据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智介绍,根据《条例》相关规定,为履行好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公司的主体责任,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实施‘网格化+信息化+铁脚板’的管理举措,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加强整治,还组建应急抢险队,储备了应急物资。南通轨道交通正式开通运营后,公司将进一步听取乘客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乘客提供精细化、品质化的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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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
近日,合肥市经信局等部门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合肥将围绕中下游开展精准招商、通过项目实现产业链优势,剑指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
目标: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
“十三五”期间,合肥光伏及新能源年平均增加值增速达18.1%。其中,2020年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速29.4%,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 50GW,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 稳居行业首位。
未来5年,合肥对光伏产业发展也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根据新出炉的五年规划,合肥将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在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条件好、基础强的重点光伏企业智能转型。同时不断拓展“光伏+”创新应用场景,助力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装机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努力打造光伏及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年复合增长率达 30%以上。”与这一目标相匹配的是在肥光伏企业的数量与质量。合肥计划在五年时间内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制造领军企业,其中包括“新增2-3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规上企业数量60户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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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广东省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发布《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多板块用电补贴,其中光伏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储能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
其中,光伏项目补贴范围为肇庆高新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厂区内空间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并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余电可上网);项目需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已发电并自用,并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在该区发改部门备案;该企业不属于发改部门认定的“两高”企业且无建设“两高”项目;补贴标准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300元/千瓦的标准确定项目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每个企业的项目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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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有序布局氢能基础设施 建设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
近日,《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其中提到氢能相关内容:
展望2035年,广西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质量品牌具备较强竞争力,建成较完备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基本覆盖,充换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柳州 以广西柳州汽车城为核心,打造新能源汽车城。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建成广西汽车研发设计中心,大力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水平,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开拓汽车后市场,打造汽车全产业链。建成国内重要的“乘、商一体”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面向东盟的南方汽车出口制造基地。
玉林、贵港 以玉林、贵港市汽车产业基础为依托,建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产品涵盖新能源客车,微、轻、中、重卡整车及专用车产品;开发纯电动微、轻、中型的专用车产品平台,增加燃料电池卡车的生产能力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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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构建“制储输用”全产业链 夯实“氢能第四城”地位
1月6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十条政策措施》和《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两项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十条政策措施》提到:
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发展利用。有序退出生活垃圾填埋,鼓励生活垃圾、秸秆等生物质发电,给予投资补贴和运营补贴。合理调配水资源,支持水电企业增大发电总量、提高供电质量。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加快建设“绿氢之都”,统筹推进“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引进电解水制氢龙头企业,市区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加快加氢站规划建设,最高给予1500万元建设运营补助。
《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到:
提升汽车电动化率。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扩大氢能汽车使用规模,加快政府采购用车新能源汽车替代,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机动车比例超过2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60万辆,力争达到80万辆。
积极发展绿色氢能。支持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化试点,降低制氢成本,加快建设东方氢能产业园、华能集团水电解制氢项目,加快建设成渝绿色“氢走廊”和成都半小时加氢服务网络,扩大氢燃料电池示范规模应用,建成加氢站40座,着力发展氢能高端装备和绿氢供应,构建“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夯实“氢能第四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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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官网显示,株洲市顺利通过国家创新型城市总结评估,成功获批国家创新型城市。
创新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
全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从2017年的52.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01.54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GDP比重从2.07%提高到3.27%,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
创新平台持续完善,全市现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5家(国家级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3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省级创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国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累计达到122家。
截至2021年底,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1.89件,相比2017年增加12.61件。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7年的59%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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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7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相关电商园区(基地):
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办服务业字〔2021〕74号)和《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综合评价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申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集体审议等程序,认定洪大电商产业园等30家电商产业园区(见附件)为2021-2022年度江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布,之前所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同时废止。
各示范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对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规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加快电子商务与特色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等方面创新探索、寻求突破,为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向更高水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